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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弓如霹雳弦惊(下)(万字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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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杰闻言饶有兴趣道:

“是用了新的法子判断胜负?如此倒是新鲜。”

“不知是什么样的法子?”

高振海笑道:“只是区区在下一点拙见,钟公子觉得不错,便拿来问问诸位的意见。”

尉迟杰眯了眯眼睛,笑道:

“哦,原来是高兄弟的想法,那自然应该是不错。”

“我本就是过来凑个热闹,自然没有什么意见,一切全听高兄弟所说。”

高振海笑了笑,似乎对这个回答早有预料,又看向王安风,笑问道:“那达业兄……”

王安风摇了摇头,淡淡道:

“我只是陪着他们来而已,高兄大可以不必管我。”

“那如何使得。”

高振海正尝试将自身谋划变为事实的时候,那位清贵的文家公子已下了马,旁边早已经有人接下外面衣袍,盖在了青石上。

那位文家少爷端坐其上,把玩着手中折扇。

穿一身白衣,玉冠束发,旁边莺莺燕燕,看上去不似是出来射猎,倒像是携美同游,踏青赏景,旁边仆役随身带了美酒玉樽,跪在地上为其斟酒。

文玉泽抬手把玩玉盏,神色从容。

身份不同,看事情的视角也就截然不同。

于此事上,高振海等人想着的是要如何才能够好好给自己团体中的一员出一口气。最多只是想着,如何能提醒一下远在天京城的梅家御使大夫,借以提高自己在诸多长辈心中的评价看法。

文玉泽不然,他本就出身于天下间第一等的世家大族当中,没有办法比拟四大世家,却也不差多少,皇朝天子轮流转,可是世家门阀却如水流石不转的那块巍峨青石,千年间不曾倒下,根深蒂固。

他文家祖上曾经也有过权倾一代的名相大将,而今家主不如先祖精彩绝艳,也是三品光禄大夫,是朝廷中难得的清贵身份,与上柱国中两位交好。

其中一位姓氏为苏,同样以灭六国大战中的军功封侯,而今在上柱国官位之外,还领大秦三品将军位,掌控十八路铁骑之一,素来与尉迟一脉不合。

他先前曾听父亲说过,当今圣上雄心壮志,似乎有意要动天下门阀世家。

虽说天下世家,便如同军中一字长蛇阵,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千年以降,不知道多少帝王曾有这心思,却只是让门阀联系越发紧密。

可当今不同于往日,国力之盛难当,皇室既然有此心思,他们自然要寻求自保。

听说先前,苏柱国的爱子曾经被尉迟杰仗势所辱,双方早已经势如水火,若能借此机会,将其废掉,或者……

惊世骇俗的念头在文玉泽心中一闪而过。

他抬手饮酒,神色依旧清贵。

王安风抬眸,察觉到那一丝似有若无的杀机,面上没有任何的异样变化,重又收回目光,就像是个木讷的青年。

高振海所谓新的比试法子,说是将踏青闲适和射猎相结合,至于理由,说是若彼此分开,一则恐怕有人从猎户哪里买来了猎物,二来,未能展现射中猎物的英姿。

不若提前准备好大雁飞鹰,原地放飞,众人原地开弓射猎,以射中者多为胜,这样一来可以展现风姿,而来也杜绝舞弊,一箭双雕之计。

等到将这规矩都给众人大略讲过一遍之后,高振海笑道:“射猎飞鸟本就颇难,古有一箭双雕的美名,而今咱们以大雁射猎,比不得鹰隼飞禽,也算是大禽,壮我大秦武风。”

众人往日从未曾有过这个玩法,兴致颇高,皆手持弓箭,争夺第一个出手的人,也有人索性开盘聚赌,猜测究竟谁能够拿得到今日春猎的魁首,气氛颇为热烈。

王安风却兴致寥寥,走到离众人稍有几步的距离,看着远处山脉起伏,怔然出身。

神武府,神武府,只是脑海中想想都知道少不得要和官宦世家接触,今日这短短时间,看尉迟杰虚与委蛇,就已经觉得无趣得紧,远不如江湖自在。

可是神武府却不能够放弃。

这不仅仅是父亲的遗憾,也是离伯的遗憾,是他们那一辈的记忆,是爹娘的过去,也同样是他的责任,他可以放弃许多事情,但是这件事情,容不得放弃。

叹息一声,神色回复从容,道:

“梅姑娘,可有何事?”

梅怜花见自己被发现,也不在遮掩,笑道:

“终究没能藏得住,看来王家哥哥武功不错嘛。”

王安风温和笑道:

“只是稍微懂一些。”

梅怜花踢了一块石头,笑道:

“你们读书人啊,说是稍微,才是最麻烦最不让人懂的,说多了不对,说少了也不对,哎呀想想都头痛。”

“对了,王家哥哥一人在此,可是觉得原地射弓有些无趣了?”

王安风摇头,见那边几名梅家子弟已经被众人簇拥着走到了中央处,人人起哄,方才只在这些世家子弟边缘的梅家众人反倒是成了中心,便知道绝对有异,收回目光,道:

“无趣倒是不至于。”

“只是六艺之射,射法也有许多讲究,我并没有学过那许多弓箭技巧端仪,若是分开射猎,猎物数量倒不至于差太多,可若是这样原地比试,便是远远不如了。”

声音顿了顿,王安风微笑道:

“毕竟,我射箭的法子,也只是家里一个喜欢酗酒,或许当过两年兵的老头子教的,登不得大雅之堂。”

梅怜花眉目流转,道:“原来是兵家射猎之术。”

“兵家也钻研御和射,不知王家哥哥会的是哪一种?”

王安风摇了摇头,半带玩笑道:

“不在其中。”

“这法子没名没姓,若真要较真,大概可以说是猎雉箭术?”

“猎雉箭术?”

梅怜花微微一呆。

王安风点头笑道:“这是文雅些的说法,若不喜欢,叫做是杀鸡箭术,猎鸡箭术也都是无妨的。”

“那老头子,离伯当年告诉我说,这是他为了射杀一只雉鸡所悟出来的箭术。”

梅怜花旁边一名颇娇小的世家女子一直在听,还是忍不住噗呲一声笑出声来,脆声道:

“悟出箭术,如此厉害,那只雉鸡怕是了不得呢……”

王安风似乎未曾听出其中的调侃,温和笑道:

“我当年也如此问他。”

“他说没办法,那时候遇到的雉鸡长得有些大。”

“尾羽长及三倍于其身,喙坚如金铁,利如刀锋,羽成七色,如覆铁甲,煽动一下便是狂风四起,寻常雉鸡腾跃不过屋顶,那一只却能攀附青云,无惧雷电。”

他说得诚恳真实,那名世家女子笑得越发欢快,道:

“这么厉害,你吃过吗?”

王安风摇了摇头,道:

“没有。”

“他说和我爹打赌打输了,便气不过跑出去猎了一只回来,给我娘安胎用,我问他还有吗?他说往后在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

“也就是说,这只雉鸡也算是你吃的?”

王安风微笑颔首,道:

“大抵也可这样说。”

那少女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一双手捂着肚子,几乎就要笑得流下眼泪来,道:“你真好有趣……”

“猎雉箭术,真的好有意思,真想见见你的箭术。”

王安风并未着恼,看了看马背上那朴素的重弓,笑道:

“我却觉得,最好不要见到了。”

这边谈笑,那边士子连射,突然听得欢呼雀跃之声响起,几人回身去看,便见到人群中那名钟姓男子旁边,一名冷峻青年倒提着一张大弓,臂膀粗大。

旁边两名梅家青年神色略微有些苍白。

那边一名仆役拍马,带着了箭矢过来,一根黑羽箭矢上面竟然串上了两只大雁,可见其箭术高超,众多世家子弟又是一阵欢呼,高振海抚掌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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